改善現行制度 議員顏莉敏大力催生身障專例

【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】訂立身障專例,刻不容緩!台中市議員顏莉敏31日於議會上大聲疾呼社會各界一起共同催生身障專例,意即「台中市身心障礙者保障及無障礙環境推動自治條例」。

顏莉敏表示,身心障礙者的處境在現行制度運作下相當艱難,常發生大家都很想幫忙,但礙於預算、規定,或者是機關缺乏整合,本位主義太濃厚,導致最後結果就是無法真正幫上忙,身障朋友通常只能自己想辦法,而有絕大多數無法確實解決問題,她要力促催生台中市的身障專例,以制度面來根本解決身障朋友遇到的許多問題。

顏莉敏說,若以這三年的台中市公私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統計來舉例,台中市104年度未足額進用身障人士的單位有112家,105年未足額進用的有134家,106年迄今未足額進用的也累積有125家,這些單位當中竟然也不乏市府機關和學校。

顏莉敏表示,根據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的母法規定,企業達一定人數規模以上必須進用身障人士,但現實狀況卻仍出現許多身障朋友找不到工作,企業也沒有進用,很多身障朋友在家待業,生活難以自理,這樣的情況顯示出制度結構有很大的問題。

顏莉敏進一步說明,一個單位為何沒有進用身障人士,討論的範圍很廣,可牽涉到教育政策、硬體設備、補助措施、社福引介、勞工保障等層面,企業沒有進用身障人士,除了沒有誘因讓企業去提供適當工作給身障朋友,該企業有沒有提供無障礙的友善設施讓身障朋友作業也是原因之一,當然也包含心理層面的教育和實務層面的輔導。

凡此種種,顏莉敏說,其實都涉及到了「預算」的問題,我們一般正常人或許不需要太多的照顧,但身障朋友則因各種不便,需要我們提供更多更好的友善環境,而友善環境無論軟硬體的施行,都需要預算的支持與人力的配合。

就好比如視障朋友很難跟大家一起享受搭公車的權益,但是當視障朋友提出要求後,得到的答案可能是交通局沒有編列預算購買足夠的語音辨位系統,但預算編不編,制度並沒有規定,通常是主管自行決定要不要做,人治大於法治,沒有高位階的制度來規範政府機關實際作為,多數保障機制淪為制式的口號。

顏莉敏說,台中市政府現行雖然有「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設置要點」和「台中市無障礙環境促進小組設置要點」等辦法來處理身障朋友的保障,但這兩項要點「人治大於法治」,缺乏法律位階的規範,決定權仍在於各機關首長的裁量,因此,為了整合各局處的資源,也更要促進身障朋友在台中擁有機會與大家享有同等的權益,我們必須拉高制度層次。

顏莉敏要求,台中市政府應儘速研擬訂立「台中市身心障礙者保障及無障礙環境推動自治條例」送議會審議,藉此整合各局處資源,整併各保障辦法,更要明訂每年須有一定比例的預算來執行促進身障友善工作,讓台中成為身障朋友的友善城市,讓「身障專例」成為全國楷模。

發佈日期: 2017-10-31
新聞分類: #政治 #台中市
新聞標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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